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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议事规则流程 · 危机规则

标准模拟联合国议事规则

3.危机规则

危机,即会议期间出现、与会议讨论相关且需要代表立即处理的紧急情况。

危机的内容通常与委员会正在讨论的议题密切相关,常见的危机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突发重大外交事件等等。

危机可以出现在会议期间的任何时间,且发布形式多样,例如由主席团直接宣读危机内容、由媒体中心派记者说明情况、由大会秘书长阐述危机状况等。

当危机发布后,代表可以动议延迟关于当前议题的辩论。如果延迟辩论的动议通过,委员会将进入危机处理阶段。在此阶段,委员会依然适用上文阐述的议事规则,代表可以通过有主持核心磋商和自由磋商进行讨论。

代表需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危机,拟定并通过指令草案。若指令草案及时通过,代表可动议恢复辩论,以回到原有议题的讨论。若应对危机的指令草案未能及时通过,大会秘书长、秘书处或主席可视情况直接宣布危机解决失败并结束关于危机的讨论,或者组织委员会继续讨论危机。

3.1 延迟辩论

当会上出现危机时,代表可以动议延迟对当前议题的辩论,立即讨论并解决危机。

延迟辩论的动议提出后,委员会将直接对该动议进行表决,该动议需要至少一国附议,且赞成票达到简单多数方可通过。

若该动议获得通过,委员会将暂停讨论既定议题,立即针对该危机进行讨论;若动议未获通过,则继续对既定议题的讨论。

3.2 恢复辩论

在委员会通过延迟辩论的动议,并开始对危机讨论后,代表可在任意时间提出动议,停止解决危机,恢复对原有议题的讨论。恢复辩论的动议与危机解决与否无必然联系。

恢复辩论的动议提出后,委员会将直接对该动议进行表决,该动议需要至少一国附议,且赞成票达到简单多数方可通过。

若该恢复辩论的动议获得通过,委员会将回到原有议题进行讨论;若动议未获通过,委员会将继续处理危机。